白癜风系统检查项目口角引发命案 凶犯南丹伏法
12月26日,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,对因发生口角而将对方杀死并尸解的故意杀人犯孙文良押赴刑场,依法执行死刑。
孙文良系贵州籍人,40多岁仍未成家,在南丹县大厂镇靠为人打零工、干些农活维持生计,并在大厂镇大厂村大树脚屯一坡上搭工棚居住。孙文良在工作中认识了杨某,两人常来往,也曾在一起吃饭喝酒。2007年4月20日下午,孙文良外出劳动回到工棚,看见杨某坐在其工棚屋里,孙文良便邀请杨某吃饭喝酒。喝酒过程中,两人发生争吵,孙文良持刀将杨某乱刀砍死。随后,孙文良将杨某尸体掩埋到芋头地里。杨某被害后,其家人并不知晓,见其多日不回,于是请求亲朋好友多方探寻。孙文良担心恶行败露,遂将杨某的尸体挖出,然后将其卸成18块,将其中17块分别放在家中的坛子里,将一小块与内脏用塑料袋包起,放置在鸡圈的夹层中,妄图利用鸡圈的味道掩盖尸体味道。
一审法院以被告人孙文良犯故意杀人罪,因有自首情节,依法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后,公诉机关提起抗诉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孙文良没有自首情节,并且手段特别残忍,情节特别恶劣,后果特别严重,依法作出二审判决:被告人孙文良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剥夺*治权利终身。并依法提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